近日,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8条对症下药的减负清单,旨在把广大教师从与主业无关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事业中。
这18条内容分别是:
1.实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报备审批制度;
2.清理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3.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
4.规范精简文件和会议;
5.规范安排乡村振兴工作;
6.合理安排专项任务;
7.规范各类创建活动;
8.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
9.科学安排教育宣传活动;
10.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
11.从严参与社会活动;
12.规范精简统计报表;
13.规范各类教育调研活动;
14.从严规范借用教师行为;
15.科学设置教师评价标准;
16.规范各类培训活动;
17.严禁随意占用教学资源;
18.规范社会公益活动。
关于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清单提出:
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开展考核评估。注重工作实绩,简化程序,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随意对学校和教师提出考评要求。
关于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清单提出:
街道社区安排的涉及中小学校参与的相关活动,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开展。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拒绝。
关于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清单提出:
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将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不得组织教师承担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包保工作。不得组织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值守等活动。
通知强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本清单要求,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予以清理和规范。
通知指出:
要加强对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的动态监测监管。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要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各项惠师政策,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权益,科学合理核定工作量。注重减轻农村教师教育教学任务之外的工作负担,乡镇寄宿制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工作任务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市场方式提供。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保障女教师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权利。
通知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释放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各项举措的政策效应,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关爱中小学教师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