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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8问

时间:2021-10-10 11:37:48 民校招生 我要投稿

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8问

一、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1.8月5日8:00至10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
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5日至11日【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3.8月12日至17日【民办学校派位录取】
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8日至20日【民办补录及公办学校二次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政策解答
 
 
01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02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如何报名?
 
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
 
 
03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审核需提交什么资料?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0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审核需提交什么资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05
持偃师、孟津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对待?
 
孟津区、偃师区招生范围和方式与往年相同,保持不变。
 
 
 
06
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对市级审批的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市辖区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07
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1.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零增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招生。
2.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要聚焦重点县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查非法办学行为。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
5.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6.加强招生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价值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7.加强监督问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